申命記 緒論
申命記並不是一本太容易讀的書,它需要了解以色列的歷史以及當時摩西剛剛帶了以色列人從埃及出來的時空背景和環境。當然,這本書在舊約中非常重要,被稱為摩西五冊之一的最後一卷。我們可以把它看成是律法的最高點。同樣地,它其實也是一本歷史書,從申命記開始、接著約書亞記、撒母耳記上下以及列王記上下等,這些書籍紀錄了以色列的歷史。這些書有前後共通的關係,因此,申命記它既是一本律法書,也是一本歷史書。
根據考古學,摩西生活在公元前約1300多年。然而,也有許多聖經學者認為,申命記實際上是在摩西之後很久才被寫成的。當然,關於日期和作者的問題存在一些爭議,甚至有人懷疑這是否是摩西親自所寫。但在申命記中,有許多地方提到這些法律是由摩西記錄的,如在第31章中所提到,摩西是這本書的書寫者。因此,在作者的確定上,我們可以將其視為摩西所記錄的。然而,當我們真正理解這些話語時,我們要明白真正的作者是上帝本身,摩西只是一個代筆者。 摩西在整本聖經中扮演著關鍵的角色。他常常被視為律法的代表,即記錄下律法的人。但我們應該注意,他與耶穌並不是新舊約中對立的角色,而是一個不斷進展和被啟示的整套計劃中的一部分。因此,從創世記到啟示錄,我們都應該理解聖經的編寫是有秩序的,也有前後順序。在每一章節中,我們都能看到上帝天父對我們的旨意和對我們的愛。
申命記對許多基督徒來說可能是一本挑戰性的書籍,因為它需要深入研究以了解以色列的歷史背景和摩西所傳達的律法原則。對於一些基督徒來說,他們可能會引用新約中的經文,認為耶穌已經廢除了舊約的律法,只要依靠恩典即可。這種觀點在早期的基督教社群中也存在,一些人嘗試廢除摩西的律法,放棄舊約的內容,只保留福音書和保羅的書信。這到後來發展成了異端,所以有必要先聊一聊關於新舊約的關係。
從新約的角度來看,我們可以理解這樣的論點並不正確。耶穌在馬太福音5:17中說:「我來不是要廢掉律法或先知,我來是要成全。」他強調了他的使命是來成全律法,而不是廢除它。在路加福音24章25 – 27 節也記載:25耶穌對他們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 26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 27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着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因此,耶穌是肯定摩西和先知們的教訓,也是講明了關於他的預言是從一開始就有的。新約中的恩典是非常重要的觀念,但律法仍然具有價值,而且律法所表達的內容中,其實也有恩典,因為它反映了神的性格和原則,並為我們提供了道德和倫理的指導方針。
因此,了解舊約的律法和原則有助於我們更深入地理解新約的信息,並更好地理解基督教信仰的基礎。不僅要讀取福音書和保羅的書信,還應該尋求全面的聖經理解,以建立堅實的信仰基礎。
當然,要想一下律法的本質和目的是什麼?今天,上帝並不是故意要設立律法來限制我們或阻礙我們,而是要保護我們。律法存在的目的是為了維護社會的公平和正義,讓人們能夠在平等的環境中安居樂業。它的存在有助於確保守法的人能夠安心過上美好的生活,同時也讓那些破壞規矩的害群之馬受到相應的懲罰。因此,法律的存在是必要的。
讓我們使用一個更簡單的比喻來理解。在一個家庭中,對於我的孩子們,我需要設立一些規則。當他們很小的時候,我會告訴他們不能進入廚房、不能觸碰刀子、不能碰熱水壺,也不要一個人爬樓梯等等。隨著他們長大,開始讀書和識字,我會制定新的規定,例如每天必須完成功課、讀完書,還要承擔一些個人或家務責任。這些規則本質上都可以視為律法。
當我和我的孩子們談論這些規則時,他們通常不太喜歡,並且疑問為什麼他們必須遵守這些規則。他們可能會問,為什麼不能自由地玩電腦或手機?為什麼我們必須做這些事情?
當你身為父母,愛護你的孩子是你最大的願望。設立這些規則並不是出於限制,而是為了保護和教育他們。想像一個三歲的小孩,如果沒有一些圍欄或規則,他們可能會不小心拿起刀子、觸碰熱水壺,甚至危險地玩耍。作為有知識和責任感的父母,我們當然會阻止這種行為,因為我們關心他們的安全。但隨著孩子的成長,我們會根據他們的年齡和成熟度逐漸放寬規則。當他們變得更大一些,我們可能會讓他們參與家務、學習新技能,這樣他們可以逐漸承擔更多責任。
舉個例子,如果孩子想開車,但年齡還不符合法定要求,作為父親,你有義務和必要性拒絕這個請求。這是因為你明白孩子的心智和駕駛技能還不夠成熟,如果讓他們自由開車,可能會危害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因此,作為父親,你有責任設立規則以保護你的孩子。
律法的存在也是為了類似的原因,它在特定時期和特定情境下發揮作用,不是為了限制,而是為了保護和引導。
所以,當以色列人剛剛被摩西帶出埃及,即將回到迦南美地時,他們對上帝是陌生的,並且不知道如何與這位聖潔的上帝相處。在那個時代,許多法律規則尚未建立,例如關於謀殺、婚姻、生命財產以及人與人之間的相處規範。
在這種情況下,上帝有義務和必要為以色列人建立一些法律規則,以限制他們的行為,讓他們明白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並且能夠彼此保護,避免犯罪和混亂。
律法的存在並不是為了剝奪自由,而是為了建立秩序、公平和正義,保護人民的權益,並引導他們走上正確的道路。這些法律是出於上帝的愛和關懷,為了幫助人們更好地生活在祂的旨意中。
在我們比較舊約的律法和新約的教訓時,我們應該要注意的方式是,雖然耶穌曾批評許多的律法師和法利賽人,但耶穌的批評從來都不是針對律法本身,而是針對人的態度。以下有兩點我們容易犯的錯誤:
首先,我們不能過於僅僅以文字來應用律法。律法實際上是根據時代變遷的需要而調整的。舉例來說,古代對於犯姦淫罪的處罰是用石頭打死,這條律法有兩方面的考量:一方面是避免道德敗壞,另一方面是當時的醫學不發達,需要防止傳染病的傳播。然而,在現代的世界中,執行這條 "犯姦淫就得死" 的律法變得困難。因此,我們應該明白律法的目的,而不僅僅看文字。
但同時間,我們不應忽略對罪的教訓。聖經中的教訓關於罪是非常嚴肅的,甚至更加嚴格。例如,耶穌的比喻是說,如果我們的眼睛使我們跌倒,應該挖出來丟掉,當然,他並不是要我們摧毀掉身體犯錯的部分(不然我們全身上下大概都要丟光了)而是要強調對罪保持高度敏感,相當小心。耶穌的教訓並不是放鬆律法,而是要讓我們明白如何正確地對待罪。因此,我們應該理解律法的精神,而不僅僅拘泥於字句。
第二個關於律法的誤區是,法利賽人常常犯的錯誤,這也是耶穌重點批評的一個方面。他們以為只要遵守律法,就可以賺取天國的恩典。法利賽人將律法視為通往上帝的永恆救贖的工具,他們試圖用律法來取代我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或者以律法來替代耶穌的恩典。
這是我們作為基督徒必須小心的地方,我們不應再陷入律法主義的陷阱。特別是當我們思考保羅的羅馬書中提到的律法與恩典 (Law and Gospel) 的關係時,馬丁路德提出了一些觀點。律法的功用有三個方面:
首先,律法限制了人們的罪惡,限制了我們的慾望。讓我們能夠在地上過上相對安穩的生活,提供一定程度的保護。其次,律法像一面鏡子,反映出我們自己的罪惡。如果沒有律法,人就不知道什麼是罪。這也是保羅在羅馬書中不斷強調的,律法讓我們知罪,認罪。第三,律法可以做為我們日常生活的指導方針,幫助我們盡可能地過一個清潔的生活,盡量地避免罪的產生。
在人生中,律法是我們的一個重要指導和引導的途徑。它可以幫助我們避免犯罪,成為我們生活中的一個重要指南。然而,當我們深入理解恩典和福音的時候,我們明白律法的限制。根據聖經《羅馬書》第五章的描述,我們會明白,儘管我們努力遵守律法,我們最終會失敗,因為我們仍然活在罪中,我們的肉體是軟弱的。我們無法在今生完全達到律法的要求,但感謝上帝,祂已經為我們完成了這一切。所以,我們依靠福音,這是基督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工作,來完成了律法的要求。律法和福音不是對立的,而是互相呼應的。這一點非常重要,我們應該明白律法和福音之間的這種聯繫。
作為申命記的緒論,我們必須認識到生命的真正引導者只有基督,我們需要在基督內的信仰才能接近上帝。當我們愛上帝時,我們會發現《申命記》中蘊含著許多重要的原則和上帝的心意。這些原則可以指導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遵循上帝的旨意,同時也可以為我們在社會中遵守法律提供重要的指導。因此,《申命記》是一本值得深入研究的書籍,讓 我們可以一起分享其中的寶貴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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