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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er's picture馬克牧師

提摩太前書 1:1-11



提摩太前書 1-1-11

 

問候

1奉我們救主神和我們的盼望基督耶穌之命,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 2寫信給那因信主作我真兒子的提摩太。願恩惠、憐憫、平安從父神和我們主基督耶穌歸與你!

 

警告虛偽的道理

3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傳異教, 4也不可聽從荒渺無憑的話語和無窮的家譜;這等事只生辯論,並不發明神在信上所立的章程。 5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 6有人偏離這些,反去講虛浮的話, 7想要作教法師,卻不明白自己所講說的所論定的。 8我們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 9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聖潔和戀世俗的,弒父母和殺人的, 10行淫和親男色的,搶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 11這是照着可稱頌之神交託我榮耀福音說的。

 

 

各位弟兄姐妹平安,今天我們一起來閱讀提摩太前書的開頭這一段,發現其中蘊含的意義非常深刻。光是看前兩句話,就有很多值得我們深入思考的內容。

 

保羅說:「奉我們救主和我們的盼望基督耶穌之名,作基督使徒的保羅。」在這裡,他強調自己是奉天父的名、奉上帝的旨意來作使徒的。這句話帶著莊嚴的宣告,讓我們聯想到在古代使者奉命宣讀詔書的情景:「我是奉皇帝之命而來。」保羅對於他的職分充滿自豪與權柄感,因為他不是單憑個人的力量,而是憑著「救主上帝和我們的盼望基督耶穌」的權柄。

 

今天,我們每位基督徒同樣擁有這樣的職分,都是奉上帝的名、奉耶穌基督的名而行事。保羅在這裡對他職分的激動之情是否也讓我們深受啟發?作為基督的使者,我們是否也懷抱著相同的熱情和責任感呢?

 

接著,保羅寫到:「寫信給那因信主作我真兒子的提摩太。」

 

我們看到保羅對提摩太的深情,他對這位年輕的同工,真像親生兒子般看重。儘管提摩太的父親是希臘人,母親是猶太人,但在福音事工上,保羅視提摩太如真正的兒子。當保羅寫信給提摩太時,他所用的語氣就像父親對兒子說話,甚至用上「真兒子」這個詞,顯示出他們之間深厚的屬靈關係和親密情誼。

 

「願恩惠、憐憫、平安從父神和我們主基督耶穌歸與你!」這句話若用英文來看,更能感受到其中的層次感。首先,「恩典」(Grace) 是一種令人喜悅、美麗的禮物,上帝將這份我們不配得的恩典白白賜給我們,這並非憑我們自己的努力得來,乃是上帝出於無私的愛和憐憫,使我們藉此得救。這樣的恩典也不是專屬於某一個民族,而是為普天下所有人預備,讓所有人都能因信進入上帝的家中。

 

「憐憫」這個詞在英文中常用「Mercy」或「loving kindness」來表達,也有慈愛之意。這詞在詩篇中常出現,提到上帝的慈愛和誠實,像是四十篇裡寫的:你的慈愛與誠實,常常保佑我。五十七篇裡也寫:上帝從天上必施恩救我,也必向我發出慈愛和誠實。保羅祝福提摩太,願上帝以祂主動的慈愛和誠實常伴左右,積極地與他同在,引導並幫助他。

 

在提摩太前書的第三節到第七節,保羅描述了異端思想的心理狀態,這種狀態通常難以察覺,因為這些人往往引用聖經話語,看似思考深入,但深究之下便可發現其偏離真理的問題。這些心理狀態有五種表現,可以幫助我們識別那些是否真心追求真理,還是純粹自我抬高。

 

第一,他們使用新奇的話術。這些人喜歡將新潮觀念與聖經教義混合,比如將「能量學」或「正能量」等非聖經概念融入其中,使真理被降格或是被曲解。

 

第二,他們過度高舉“自我的思想”,但缺乏對上帝的順服。他們以為自己思考深刻,但不願將思想降服於上帝,這表現出內心的不順服。真正的順服是將自己的理性放在上帝面前,哪怕認為自己有道理,也要先尊崇上帝的旨意。讀不懂聖經的時候批判聖經,不如說是我可能哪裡沒讀懂,我應該再好好多研究一點。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馬吉安異端,馬吉安認為舊約中的上帝太過殘暴,所以他選擇性地把很多舊約的書去除掉,只留下新約書信和一些他認為比較能夠代表上帝的,這一個異端在一世紀末期到二世紀造成教會很大的損害,在今天任何基督徒要是對舊約有類似的看法,請務必要跟他們解釋新舊約每一本書都是聖靈千年的啟示,然後幾百年下來教會不斷被帶領,最後順服聖靈所留下的六十六本書,都是上帝的啟示和最重要的教義基礎。

 

第三,他們熱衷於辯論卻缺少行動。他們喜愛討論神學話題,享受思想的碰撞,卻缺乏實際行為,表現出一種希臘式的喜好辯論的態度。為了辯論而辯論,而不是為了產出能夠行動的結論而辯論。這樣的辯論就流於空話,就算講得再多,也沒有任何行動去證明他們所辯論的真正成為他們的行動。

 

第四,他們往往驕傲地自以為「懂得很多」。這類人容易藐視他人的觀點,尤其是教會領袖的教導,認為自己掌握的是普通人無法理解的高深道理,並常對他人的理解表現出輕蔑,有著一種好為人師的態度。

 

第五也是最後,這種人說話武斷。在其他領域中,我們往往要求受過專業資格的訓練,比如說在醫學上,你不會去找一個沒有受過醫學訓練的人看病,也不可能去找一個沒有受過正規訓練的律師寫訴狀等等。但在宗教信仰上,似乎人人都可以隨意發表意見。這種情況帶來危險,因為未受過神學訓練或深入研讀聖經的人,若在講台上隨意講道,會誤導信徒,影響很多人的信仰根基。

 

這類人往往披著高知識分子的外衣,但是卻濫用聖經的話語,像是第七節所說的:想做教法師,卻不明白自己所講說的所論定的。好為人師而誤人子弟,這類人對教會造成的危害比未信者更大。

 

這些曾經造成以弗所教會很大傷害的思想,在今天的教會中依然存在。在我們聽人分享的時候,千萬不能夠用 “年齡”“社會歷練多”或是 “學歷高”這些條件來認定一個人講的真理是否正確。必須要回到聖經本身,必須要有良好的屬靈生活的外在表現,這一些都是耶穌所說的 “果子”。對於侃侃而談的人,基督徒務必要有深思的頭腦,謙卑的態度,和明辨是非的心。

 

這裡保羅強調的是一切的目的是要我們產生愛心。保羅也在哥林多前書13章所說,如果沒有愛,那麼他所做的一切,能說多少方言,多大的行為,都會失去意義。我們相信上帝,帶出來的必定要有愛的果子。如果沒有愛的果子,那麼我們的信仰就缺失了一塊最重要的事情。

 

在我們未曾信靠上帝之前,內心的約束往往是因對律法的懼怕而來。這也是為何國家需要法律,社會需要規範,家中要有家規。因為人性有其軟弱與偏離善的傾向,若不受制約,便會導致國家、家庭甚至整個社會的混亂。因此,在沒有信仰的情況下,律法的存在和執行就顯得格外重要。即使在今日,每個國家都仍然需要法律,因為律法的作用在於維護秩序,給人提供清晰的行為準則,並帶來穩定的社會結構。

 

保羅提到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這意味著當我們成為基督徒後,內心的驅動力已經改變了。我們不再是因害怕懲罰而行善,因為上帝已經藉著耶穌基督替我們承擔了刑罰。這是否意味著我們可以放縱行為呢?並不是的。律法的約束不再是因為害怕,而是因為我們心中有一個更高的動力——愛。當我們行事為人以愛為動機,律法的約束便顯得多餘,因為我們所關心的是如何去祝福他人、成就他人,而不再被自私和貪欲所驅使。這是基督徒最理想的狀態,也是上帝國度應有的樣子。

 

一個簡單的比喻,我曾經去過歐洲奧地利維也納,她的地鐵或是輕軌站都不設立查票口,買不買票完全是看自己的誠實。這一個已經高度自律高度道德約束的國家,當然不是百分之百,但是絕大多數的人都有自覺上車前買票,這樣的一種社會,查票口(律法)的設立就幾乎不被需要了。

 

這讓我想起一句話,雖然我找不到出處,但我覺得非常有道理:「大道衰,則法無用;大道興,則法不必用。」這話的意思就是說,當愛和道德成為我們的自發性動力時,律法也就失去了其威懾的意義。若我們都擁有上帝的愛,並像耶穌一樣彼此相愛,那麼律法將不再成為必要,這正是天國的景象。然而,當我們只顧著自身利益,缺乏愛的時候,即便律法存在,也難以抑制人心的罪性。

 

上帝的啟示何等豐盛!短短的幾句經文已經有這麼多的教訓,值得我們更深刻去研讀。我們明天繼續分享第一章下半部分的經文。感謝各位的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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